12月10日国务院《关于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发布后,自学直考被一些社会舆论和媒体放大性报道,一些媒体和学员甚至认为以后驾校不存在了。其实本轮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改革是个系统工程、细致缜密、环环相扣,内容涉及6大方面,27项任务,改革并不是放弃驾校,相反,而是要加强和完善对驾校的监督管理,优化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自学直考只是其中一小项,并且只是小范围试点,意在倒逼驾校提升教学服务水平。《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对症下药,方向正确、措施得力,包括驾校在内的所有行业内外人士都应该拥护支持!
对于一些媒体及社会舆论的选择性失语,我们也可以理解。一方面,《意见》信息量大,大家可能没有时间细细通读全文,因而断章取义;另一方面,可能是对行业及政策背景不太了解,故而发生理解偏差。然而,改革的顺利进行,需要正确引导,更需要我们准确理解,认清形势,顺势而为!让改革的方向按照正确的轨道前进。
舆论导向正确是规范经营的驾培人和学车群体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规范经营的驾培人和学车群体之祸。正确的舆论导向能够凝聚人心,振奋精神,激励斗志,促进团结,而错误的舆论导向可能会扰乱既有的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秩序,混淆视听、涣散人心、误导一些不明就里的人们,其中就包括很多校长、教练、学员。
在此,我们希望大家把握新政策,并有几句话要送给校长、教练员和学员朋友,希望大家加油,一起来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携起手来共同构建安全文明的交通秩序。
随着汽车社会的到来,驾驶技能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基本技能,驾驶技能是一项特殊技能,非经专业训练无法形成合格的道路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必然会增加“马路杀手”的发生率。当前,国人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还比较薄弱,交通安全秩序还有待规范,因此,此次改革提出坚持安全第一,强化新驾驶人安全意识养成,提升安全驾驶技能,增强安全文明素养,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驾考改革,不是要牺牲公共安全换取考生权利,而是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宽学严考”给予考生更多选择自由。针对自学直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刘钊表示“试点自学直考将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既要保障自学人员和随车指导人员的安全,更要确保社会的公共安全。”
在安全第一、永远第一的前提下,自学直考不是外行人想的那么简单任性和恣意妄为,不是随便找个人学车就可以的。《意见》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按照《意见》的要求,自学必须是非经营性的,不能花钱找黑教练、黑陪练学车,只能找自己的亲人朋友义务帮忙学车。理性的学车朋友,一定会权衡利弊,趋利避害。
首先,我们来算一笔经济账:
1.车辆改造费用。所谓的加装安全辅助施备,是指“四副”:副离合,副刹车,副油门,副后视镜。试想为了自学直考驾照,为节省3000多元的学费,而去把自己的私家爱车搞出几个大洞,再花几千元改装,划算吗?
2.汽车油费及人工。就是自己家的私家车,也要烧油,也要占用亲人朋友的时间,也要欠人家的人情,也需要计算人情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