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全国范围实现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挂钩 |
发布日期:[08-11-22 12:18:4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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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全国范围已实现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挂钩
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记者毛晓梅、王文帅)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19日在中国政府网就交强险费率浮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时表示,从今年7月1日开始到目前,在全国范围内都已经实现了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做法。从保监会搜集到的意见看,各地对挂钩办法基本都持肯定态度。
根据国务院2006年3月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经公开征求意见之后于今年6月28日正式出台。《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机制。
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依据的主要信息来源是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理赔数据,但由于各地车险信息交换平台建设的进度不一,《办法》规定,已经建立信息交换平台的地区,通过平台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未建立平台的地区,通过保险公司之间相互报盘、简易理赔共享查询系统等方式实现浮动。
郭左践说,目前,全国有上海、北京、浙江、江苏、辽宁、湖南、宁波等8个省市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实现浮动,其他地区实行费率浮动都是通过统一的交换软件和交换系统来进行操作。也就是说,只要告知保单号,通过系统就会自动完成信息查询和挂钩浮动的操作过程,而不是通过手工来操作。
而此前据测算,实行挂钩浮动后,将有近90%的被保险车辆在续保交强险时可享受费率下浮优惠。这会对保险公司业务经营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郭左践表示,现阶段向下浮动的比例要大于向上浮动的比例,肯定会造成交强险保费规模的减少。但同时通过这种鼓励措施,可以促进交通事故发生率的降低和减少保险公司赔案数量。两个方面的影响都会出现。但最终不管公司经营结果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不影响费率上下浮动制度的实行,因为费率挂钩浮动是法律规定的。
据了解,交强险经营盈亏及交强险基础费率是否调整与费率挂钩浮动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前者属定价机制,后者是对个体投保人的奖惩办法。如果基础费率进行调整,在基础费率调整后续保的机动车按调整后的基础费率实行挂钩浮动即可。
保监会:道路救助基金期待尽快出台交强险保额提高是大趋势
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记者毛晓梅、王文帅)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19日在中国政府网就交强险费率浮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时表示,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交强险的一个重要配套制度,保监会正在积极配合财政部等部门进行相关办法的制定工作。
郭左践说,根据国务院2006年3月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用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道路交通事故出现人伤,当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差额部分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二是机动车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发生事故后由救助基金对受害人垫付抢救和丧葬费用。三是机动车肇事后逃逸,对人伤也要由救助基金进行垫付费用。道路救助基金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道路救助基金办法肯定会出来,我们希望越快出来越好。”他说。
而对于网民提出的交强险6万元责任限额是否过低的问题,郭左践表示,责任限额一定要与这个国家、这个阶段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交通环境、人民交通安全意识、经济承受能力相匹配。交强险制度从初期的建立到逐步完善有这样一个过程,将来的发展趋势只会是保额越来越高,而费率越来越低。交强险发展较好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都证明了这一点,但这需要一个过程。
他说,保额是与费率水平相匹配的,将保额提高到100万元、500万元也可以,但费率水平将是什么样,投保人目前能不能承受,与现阶段各方面条件和水平是不是衔接,这些都是需要综合考虑的很复杂的情况。所以,在对交强险制度进行完善的时候,保监会要坚持的一个工作原则就是“依法经营、科学决策、听取民意、符合国情”。
保监会:将详尽披露每家公司交强险审计报告及审计机构名单
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记者毛晓梅、王文帅)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19日在中国政府网就交强险费率浮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时表示,交强险基础费率何时调整,会调整多少,涉及到投保人的切身利益,为此保监会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保监会届时会将每一家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专项审计报告连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名单向社会公布。
郭左践说,根据国务院2006年3月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保监会要负责对保险公司一年的交强险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向社会公布结果。根据交强险经营整体的盈利或亏损情况,可以允许或要求保险公司调整基础费率,对费率调整幅度过大的应当听证。
“但现在要说基础费率什么时候调整,怎么调整,还给不出明确的答案,要等经审计后的经营结果出来以后进行分析。”他说。
郭左践表示,保监会已要求各保险公司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去年7月1日到今年6月30日这一年其交强险经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8月1日前,各公司要将事务所审计过的专项报告报到保监会,保监会进行汇总分析以后,会将每一家保险公司的专项审计报告连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名单向社会公布。是盈利还是亏损,盈利空间有多大,亏损又有多少,费率调不调,怎么调整,怎么运行,这些问题到时候都要具体分析。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调整幅度过大就要进行听证。
有网友提出,交强险面对“暴利”质疑时,保监会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披露交强险的月度数据或季度数据?郭左践表示,保监会首先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每年对交强险的经营情况进行核查后向社会公开。再者,责任保险的经营有其自身的规律,一月、两月或一个季度看不出经营结果和全貌,必须等一个周期结束以后的数据才有意义。保监会要科学合理来做信息披露工作。
郭左践解释说,交强险保单的有效期是跨会计年度的,去年7月1日以后买的保单,到今年6月30日均未满期,赔偿的责任还没有完结。比如说今年6月30日发生了一起大的赔案,保险公司要查勘、定损,因为查勘定损还要一定时间,虽然7月1日之前没有赔出去,但是这块赔款必须提出来,作为准备金放在那里,等该事故全部查勘定损完毕,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没有争议了,就把这部分钱赔给消费者。这部分钱并不能算公司的利润。所以保险有区别于一般工商生产企业的核算方法。保监会按年度公布交强险数据,是按照科学规律、按照法律的要求负责任地向社会披露信息。责编:w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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