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教练车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驾校教练车在从事教学活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教练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教练车号牌,安装教练员可以控制车辆行驶的安全装置,两侧车门喷涂单位名称。
教练车的训练行驶路线实行《教练车教练路线许可证》制度,一车一证,凭证上路训练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时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教练车在考试路段内从事教练活动时,只能在允许掉头路口处从事掉头训练。除掉头训练外,在其他路段行驶时,只允许在最外侧两条车道内从事教练活动,且变更车道时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教练车不得在道路上停放。
济南学车团报电话:89684386 贴士:本文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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