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评判标准
(一) 考试出现下列情景之一的,道路驾驶考试不及格
1.考试小型汽车不系好安全带;
2.气压不足起步;
3.不关好车门起步;
4.起步时车辆溜动距离大于 30 厘米;
5.车辆行驶方向把握不稳,
6.当右手离开方向盘时,左手不能有效,平稳的控制方向的;
7.有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的现象;
8.换档时低头换档或两次换档不进;
9.行驶中使用空挡滑行;
10.车速超过限定标准;
11.二轮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左右摇摆或以脚拖地。
12.对车身前后、左右空间位置感奇差;
13.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分离要领的;
14.对采用断气式只动结构的汽车,重新连接时储气压力未达到一定数值而强行起步的;
15.方向转动频繁,导致挂车左右晃动的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 20 分:
1.车辆有异常情况起步;
2.起步挂错档;
3.不放松手动制动器起步,未能及时纠正;
4.起步时车辆溜动小于 30 厘米;
5.起步时发动机熄火一次;
6.换档时有齿轮撞击声;
7.停车未拉手制动之前,车辆后溜或停车后未拉手制动。
8.控制车速不稳。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 10 分:
1.起步前未调整好座位,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
2.起步前未检查仪表;
3.起步时有车辆闯动及行驶无力的情形;
4.起步及行驶时驾驶姿势不正确;
5.掌握方向盘手法不合理;
6.行驶制动不平顺,出现车辆闯动;
7.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制动器;
8.档位使用不当或车速控制不稳;
9.换档掌握变速杆手法不对;
10.换档时机掌握太差;
11.换档时手脚配合不熟练;
12.错档但即使能纠正;
13.制动停车过程不平顺;
14.停车后,下车不关车门;
15.不按考试员指令行车。
(四)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 5 分:
1.起步前未调整好后视镜(左、中、右);
2.起步前未检查好档位或手制动器;
3.发动机启动后仍未放开启动开关;
4.不放松手制动器起步,但即使纠正;
5.起步油门过大,导致发动机转速过高;
6.换档时机掌握稍差;
7.停车时未拉手制动,检查档位,抬离离合器前先抬脚制动。
二、场内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
(一) 通过连续障碍
1.不按规定路线完成的,考试不及格;
2.骑、轧一个圆饼的,扣 20 分;
3.车轮出路边缘线一次的,扣 20 分;
4.碰、擦一个圆饼的,扣 10 分
(二) 通过单边瞧
1.其中有一个轮未上桥一次的,扣 20 分;
2.已骑上桥面,在行驶中出现一个车轮掉下桥面一次的,扣 10 分。
(三)、直角转弯
1.行驶中轮胎触轧库位和车道边线的,扣 10 分;
2.车轮每触轧道路边缘线一次的,扣 20 分;
3.借助倒车完成的,扣 10 分。
(四)侧方停车
1.行驶中轮胎触轧库位和车道线的,扣 10 分。
2.车辆在入库停止后,车厢出库位线的,扣 10 分;
3.入库后未摆正车身位置的,扣 5 分。
(五)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
1.车辆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前后超出 50 厘米的,考试不及格;
2.起步时溜动大于 30 厘米的,考试不及格;
3.车辆保险杠未定于桩杆线上,前后不超过 50 厘米的,扣 20 分;
4.车身未靠边停止在距路右边线 30 厘米内的,扣 20 分;
5.起步时后溜小于 30 厘米的,扣 20 分;
(六)限速通过限宽门
1.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通过的,考试不及格:
2.没碰擦一次门悬杆的,扣20分。
(七)百米加减档
1.在百米内未完成规定加、减档的,考试不及格;
2.熄火一次的或越级换档的或不能单手控制方向的,扣 20 分。
(八)起伏路驾驶
1.通过障碍时车辆严重跳跃,致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离座的,考试不及格;
2.熄火一次的,扣 20 分;
3.通过障碍不平顺的,扣 10 分。
(九)曲线行驶
1.车轮位置判断有误,车辆挤轧路边缘线的,扣 20 分;
2.控制方向实际不好,调整方向或过早过晚的,扣 10 分。
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及评判标准
(一)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及格:
1.不按交通信号或民警指挥信号行驶:
2.争道抢行;
3.违反路口行驶规定;
4.违反铁路道口规定;
5.未留意,且未遵照交通指标行驶; |